网络文摘:打工陷阱!请大家小心上当!!!

以下原文全部内容系全部照转。
原贴处: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55245 。
星网也予以转发此文的唯一目的是提醒移民、留学生朋友的关注,而对下文描述的真实性概不负责。

原文全部内容:

打工陷阱!请大家小心上当!!!(多伦多人士,留学生必看)

近日,不管是你的信箱里头的垃圾邮件,或者是论坛上面的广告,甚至街头的传单。以及报纸上面的招聘广告。我们都不难发现有这么一条招聘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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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内容包括减肥公司急聘,美商公司招聘,公司请人等字眼。

拿起你的电话,打过去。结果就是:对方先记下你的名字,电话号码,来加多长时间,是否有车,工作经验,国英粤语能力如何。问题基本上不会超过以上我所列举的六条,然后对方会告诉你:

“我们是一间在美国拥有25年经验的营养食品公司(或者减肥公司),现因要开拓加拿大市场,短期内必须成立华人筹备处,急于招聘工作人员。阁下的资料我们已经记录在案,会交由主管审批,一两日之内主管将会安排你请来面试,请问什么时候方便给你电话?”

两日内,你会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

“经过审批,你的工作经验完全不符合我们公司的要求,但是没关系,我们公司将会免费提供3-6个月的培训计划,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接受培训。我们的主管安排你于某日某时前来我们公司interview。如果面试通过,你可以选择兼职数百块一个月,或者全职三千月一个月的工作。请你用笔记下我们的地址 xxxx。”

跟着,你前去面试了。

结果呢?首先就是签名,然后你会随同一批跟你一样的应征者进入一个会议室,里头摆放着一台放映机。
随着放映机画面的交替,讲解人流利既解说和思想引导,恭喜你。基于求职面试的紧张心理,和月入三千加币的诱惑力,你将会全神贯注,提足十二分精神,认认真真地上好这一堂精彩绝伦的”传销会”!

听完之后。对方会安排你去见其中一个主管。

然后对方会要求你先交数百元费用作为你取得该公司传销执照元的一个资格。

接着,请你一定要记住。

第一,永远不要问此公司如何运作,你的工作实务是什么,在你不提交那数百元之前,对方什么都不会告诉你,只会跟你说我们有一套非常完善的运作系统,在以往 25年的经验中,已经证明了这套系统的是绝对可行的。只要你付费,就可以学习这套系统,只要你愿意跟着这套系统教你的方式去运作,不怕辛苦,月入数千根本不是问题! 好像麦当劳一样,有着自己的一套运作系统,任何一个加盟商只要付出数十万加盟费,麦当劳就会把这套运作系统的技巧传授给你。而我们只是收你数百元。怎样? 很reasonable吧?

第二,请你一定要相信,如果你问他们是否这是传销,是否这是行销,是否需要向自己的亲戚朋友推销产品的话,他们只会摇头。并且把话题转向公司产品的见证人,月收入的见证人,自己在这行业的喜悦感受和公司运作系统的不可怀疑性上面去。

第三,从逻辑上来说,请你一定要明白这点:今天,你通过网络或者传单或者报纸看到一份招工启示后而前去应聘,结果却是上了一堂传销课。将来,你也有很大的可能做着同样的事情,由你去刊登招工启示,由你去主持传销课,吐沫纷飞地介绍着公司的产品效果和月收入的保证。今天,你说看见对方众人一副急于招聘人才的模样。瞪着发亮的眼睛,插死自己的良心和诚实,一脸对前途充满期望和自信地告诉你自己月入多少个千元的神情。将来,你也要表演出同等的模样去应付你所接待的”应征者”。

他们都是这个公司的员工,他们所做的,已经是最好的例子来表明此公司是如何运作的。

将来,不用说将来,就现在,只要你掏出几百块去报名。那么你的工作,就是模仿他们现在所做的。如果你不愿意,没关系,先派你去发传单,派你去接受培训,直到哪天你觉悟了。明白一个人的诚实在这个现实社会里头一点都不再重要的时候。恭喜你,你已经有足够的资格加入他们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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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

1)此公司是美国加州一间著名减肥食品的传销公司。分公司遍布全球59个国家。但在加州本地被控告为非法金字塔吸金和老鼠会。

2) 近年网络上所流行的(QSTR快速致富系统),(WFH在家创业系统),(NWTW新致富之路系统),(LGS 领袖营养营)都是由此公司在其背后操纵,而实质却是指向其公司的产品推销。

3) 行销方式:

(1)通过报纸,职业介绍所和路上派传单刊登招工启示。实质是听传销会。

(2)垃圾邮件,论坛广告,减肥问卷。

(3)要求先付费,再去让你了解公司运作系统是否适合你自己

(4)此公司招聘的主要对象都是一些容易被人洗脑,雄心壮志的年轻一代,年龄介乎20-27之间。年轻人占工作人员总数的60%。

(5)以台湾为例,以下是一些我找到的关于此公司的报告。

xx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日召开第四八四次委员会议,会中决议认定xx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下称xx公司)参加人薛扬伦君及赖美仑君从事多层次传销业务违反依据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条之四授权订定之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同时各处新台币五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xx公司参加人薛扬伦君及赖美仑君自八十八年十月间迄八十九年十二月间,以发放传单之方式招募下线参加人,惟该征才传单内容并无表明系从事多层次传销行为,倘收达传单者未直接询问是否为传销公司,则待邀其实际面谈时才说明为从事多层次传销活动;另自八十九年二、三月间迄同年四月间,赖君复于网站刊登征才广告,然亦仅说明为“美商公司”、“一个事业的机会”等,并未表明系从事多层次传销行为。再者,前开传单内容虽宣称“我从兼职到现在月入超过二十万”,然依该二人八十九年度一至十一月间所得经济利益总额获悉,系争内容显为虚伪不实且足以引人错误。

公平会指出,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增订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示从事传销行为之义务”及第二十条“宣称案例之具体说明义务”规定,系期藉由资讯透明化的方式,规范传销招募行为,以确保被招募者之权益,如第十九条系考量多层次传销事业或参加人往往利用报章广告方式从事招募参加人之行为,惟多有未明示其系从事多层次传销活动,且以广告媒体招募者,其影响层面较广,另第二十条系鉴于多层次传销事业或参加人往往于各种场合宣称,可快速致富或以特殊成功案例诱使他人加入,致陷他人产生错误之认知,爰俱予以明文禁止。该会并呼吁无论是传销事业或参加人,凡于从事传销活动时,对于相关法令规范均应确实遵守,切勿因轻忽而触法受罚。

PS:此文章,希望大家可以遍布宣传开去,同时告诉你身边不会或不能上网的朋友,以及正在找工作的朋友。你的宣传不知道将会挽救我们多少个同胞的多少份几百元。

并且,在这里提醒大家:

“当面试的时候,发现面试内容完全变质之时。请你立即醒悟。”

“当你听见:哪些多少人已经取得成功的例子,哪些月入薪金如何丰厚的诱惑,此工作比以往的LABOR不知轻松多少倍的时候,请你立即醒悟。”

“当你完全不了解一间公司的历史,运作手法,你还没有作出相关调查的时候,就要求你付费培训,请你立即醒悟。”

(作者: 一个看上去很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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