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翠萍偷渡案陪审团僵持不下

美国联邦执法机构对华人偷渡集团首脑的审判不如预料般顺利。对涉嫌参与1993年“金色冒险号”偷渡案的偷渡集团首脑郑翠萍的审判,经过一个多月的庭审,原本等待陪审团于20日作出裁决,结果却出现戏剧性变化。

陪审团表示,对指控被告的5项罪名是否成立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要求法官允许对被告的局部指控进行宣判。法官对此不表同意,要求陪审团继续闭门讨论。陪审团21日提出重新讨论部份证词。这一审判的结案可能旷日持久。

*专家:可能旷日持久*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庭审,原本检辩双方已经协商同意、并由法官宣布将于上周完成结案,陪审团将做出裁决。但是20日陪审团表示,对郑翠萍五项罪名是否成立僵持不下。陪审团提出,希望法官允许对郑翠萍的部份罪名进行定罪,以此结束这一被称为“大审萍姐”的案子。但是法官认为陪审团仅仅花了两天半时间就要对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庭审做出如此结案太过草率,要求陪审团继续闭门讨论。21日陪审团提出再次审议为检方出庭作证的原福青帮成员的证词。专家推测,结案可能旷日持久。

*于金山:缺乏强有力证据*

一直跟踪此案报导的纽约《世界日报》资深记者于金山表示,从陪审团提出疑问的迹象分析,他们对郑翠萍五项指控中的后四项罪名,即非法禁锢偷渡客、洗钱、汇钱、收取绑架赎金,分歧较大;而对第一项的合谋罪意见比较一致。于金山认为,检方基本上以福青帮的污点证人为提供证词主要来源,缺乏更为直接和强有力的证据,是使得审判不能按时完成的主要原因。

而辨方律师集中力量攻击这些污点证人的可信度显然已经奏效,比如,证人之一的翁玉辉1984年偷渡来美,靠买假文件获得须1982年前来美的非法外籍人士才有资格享受的1986年大赦;又比如,1981年偷渡来美的郭良琪以参加89年民运为名,获得布什总统签署的保护在美中国学生法案所给予的合法身份。他们在辨方律师质问下居然表示只要花钱就可以买到假文件和服务公司的服务。他们证词可信度可能会打折扣。

*于金山:检方未核实证据*

于金山表示,审判不能顺利结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检方负责证据调查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对一些多年前获得的证据没有进行鉴定与核实。

于金山说:“他们就没重视这件事。他们花很多钱,请了尼加拉瓜的、香港的(证人),这些警察来作证。联调局最重要的是一张纸,萍姐写的9393的密码,居然没有跟萍姐的笔迹去对。所以那个辩护律师讲,好像是我写的。他说,你们对了笔迹没有啊?”

*李进进:审判地点影响审判结果*

据《世界日报》报导说,陪审团意见发生僵持使得准备起诉证据及证人已两年余的联邦检察官们有些意外,三名主控的助理检察官脸色凝重,而辩方律师对陪审团的走向则表示审慎乐观。

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表示,美国联邦刑事法对定罪的要求非常严格,12名陪审团成员中只要有一人表示不同意见,罪名就不能成立。另外,审判地点的选择也对审判结果影响重大。一个移民偷渡案在移民聚居地区审判、还是到教育程度高、家庭富有的地区去审,结果可能会大不一样。

李进进说:“平均如果移民多、穷人多,那当然对政府没有好感。教育程度越高、越富有的地区对政府的倾向性越高。”

*于金山:辩方有机会上诉*

《世界日报》资深记者于金山分析,这一案子如果仅以第一项共谋罪成立定罪、辩方求刑五年,则郑翠萍已经服满刑期;如果五项罪名全都僵持不下则会出现“流审”,必须重新审判。不论陪审团协议认定全部有罪或部份有罪,如果辩方认为陪审团的决定不正确,仍有到联邦上诉法庭申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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