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女淫官受贿额又增数倍

多维社记者综合报导/据新华网12月30日报导,深圳市纪委12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惠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纪委查明安惠君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54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这些数字比较早前深圳市检察院向市人大提请许可对安惠君采取强制措施所公布的受贿人民币31万元、港币4万元的数字大出许多。

深圳市纪委的通报说,现已查明,安惠君1996年至2003年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24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同时在车辆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中,先后收受供应商和承包商所送港币共计30万元。鉴于安惠君已涉嫌构成犯罪,深圳市纪委已于30日将安惠君一案全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1955年3月出生的安惠君是河北省定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她1982年3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入党。1993年10月在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挂职任副局长,1994年7月正式调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1995年9月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1997年11月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任罗湖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2003年6月任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副局级)。

新京报的报导说,有关安惠君仅提受贿案,为何没有提及性贿赂?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潘晓在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时证实:报告所列并非安最后确认受贿金额,只是部分已经可以确认的受贿事实。而安惠君是否涉嫌性贿赂,“不属检察机关侦查范围,因此没有提及”。

此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原局长安惠君,涉嫌受贿数额可能高达数千万元。该报道还引用了相关人士的说活,称“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引起社会强烈反响。12月27日,深圳市检察院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提请许可对安惠君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在回应记者提出的报告“何以没有涉及性贿赂”一事,潘晓解释说,检察机关只调查贪污受贿行为,“是否涉嫌性贿赂不属检察机关侦查范围,没有调查,也没有最后证实。”潘晓证实,对涉案的草埔派出所原所长宋明明和泰宁派出所原所长曾敏,检察机关已采取强制性措施。 另据报导,深圳“8.31事件”山体滑坡现场仍被封锁。此事件直接牵出了安惠君,成了这位女局长之案发导火索。10月8日前后,深圳市纪委以安惠君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一职期间,涉嫌“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正式对她实施“双规”。随后,近20名公安系统干部被纪检部门传讯,目前至少有7名被传讯者已被“双规”。

安惠君于2003年3月底已调离罗湖区公安分局,“双规”之前担任深圳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副局级)。从罗湖公安分局传出的信息表明:安惠君被“双规”,与深圳8月31日发生的一起山体滑坡事件(以下简称“8.31事件”)有关。

一位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人士证实,有关部门正是在调查“8.31事件”时,发现事件当事人与安惠君之间存在不正常的经济往来。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二线关内侧的长排村,一堵挡土墙因山体滑坡而倒塌,一对湘籍母子在事故中身亡。此事件引起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

据事后披露的消息,事故诱因之一就是该地区大量违规建筑的出现,而这些建筑的地基对挡土墙产生了影响。

11月29日,事发已近3月,事故现场仍被封锁,并有保安巡逻。位于事发现场周围的7栋楼房已贴上龙岗区政府的封条。上述楼房均为8层以上的住宅楼,接近调查组的一位知情者介绍,这些楼房均为私房,其投资者是罗湖公安分局系统的三名中层干部,投资额高达千万元。

罗湖分局东晓派出所一位巡警介绍,长排村住宅楼基本为外来打工者租住。由于此地为龙岗区、罗湖区沿深圳特区管理线的交汇处,其行政管理权属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故长期存在着关系不顺、界线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

一个怪现象是,本应隶属于龙岗区的长排村,其主要出入口却朝着罗湖区,住户多数不愿接受龙岗区管理,不肯到龙岗区报户办证。这里的一个住户因此认为,罗湖警官在龙岗违规建私房,“一点也不奇怪”。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此次发生挡土墙倒塌事件中的长排村地段,原为某制药公司征用的工业用地,后来该公司涉嫌擅自将土地卖给他人建私房,未在龙岗区国土分局办理报建手续而被有关部门调查。

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知情人透露,上述三名公安干部建私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利用罗湖公安分局财政体制改革之机私分了原派出所“小金库”的近千万元资金。此三人供认,私分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建私房,另一部分用于跑官买官。拔出萝卜带出泥,作为其原任上司的原罗湖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也因此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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