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今后不能从美入加提申请

加通社渥太华电/加美两国签订的安全第三国协议(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周三正式生效。换言之,由现在起,若果难民最先抵达美国,便必须在美国境内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可将美国视作进入加拿大的出发点。

协议同样规定首先抵达加拿大的外国难民必需在加国提出难民申请。但资料显示,大多数难民喜欢从美国前来加拿大申请难民资格。

加国官员周三在简报会上透露,自从当局11月29日宣布安全第三国协议将于周三正式生效以来,从美国进入加国的外国难民人数不断上升。

加拿大边境服务机构(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的乔丹(Randy Jordan)指出,加西地区及大西洋省份的相关个案数字未见增加。赶在限期前进入加国提出难民资格申请的个案主要集中于3个过境关卡,当中两个位于安省,其余1个在魁省。

安省温莎市过境关卡录得温和升幅,过去1个月申请人数为126人。魁省拉科勒(Lacolle)上月申请人数则为243人。

难民申请个案最大升幅出现于水牛城伊利堡过境关卡,约有1,800人提出难民申请。

乔丹表示,当中700宗申请已获处理,其余1,100宗左右申请将于明年内按照旧例处理。

难民倡权人士指出,协议将令大约11,000名申请人遭拒于门外,占每年申请人数足有三分一,并或会引发偷渡热潮。

去年约有11,000名难民从美国北上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却仅得200人左右由加国前去美国申请难民资格。

位于水牛城的VIVE难民收容所法律总监肖特(Molly Short)表示:‘我们担心偷渡及偷运人蛇活动增加。之前实施的制度容许各人合法进入加国,但该个制度已不复存在。’

公民暨移民部辖下难民部主管奥尔(Bob Orr)指出,协议在于防止有人滥用加国宽宏大量的难民政策,并确保公平原则。

奥尔并且列出4项目标:两国共同分担责任,在北美洲帮助该些真正难民;有效及有秩序地处理难民申请;加强公众对难民申请程序的信心;以及减少滥用难民申请制度。

联邦公民暨移民部长丝高(Judy Sgro)指出:‘这项协议完全符合联合国难民高级专员公署的准则及指引,亦即难民最先到达的避难国,将会审理有关的难民申请。’

协议只适用于陆路过境关卡,它并不适用于机场、海港及内陆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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