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移居他国 连累子女失去加公民身份

目前加国有上千人因为儿时父母移居别的国家而丧失了他们的加拿大国籍,这些人向联邦移民局要求恢复自己的国籍。

国会正在考虑重新制定新的公民法(Citizenship Act)。被剥夺国籍的人们指出他们一直都生活在加拿大,和国家有着密切的联系,即使父母移居到别的国家,也不能改变他们是加拿大人的事实。

Magali Castro-Cyr是这些人中之一,她在两年前办理儿子的公民身份时发现政府根本不承认她和儿子是加拿大人。她向国会提交了自己已经失效的加拿大签证和能证明她1959年生于Montreal的出生证明。户籍官员(Citizenship officials)告诉Magali,在他父亲移居美国时(那时她还是个孩子),她的加拿大籍就被取消了。对此,Magali反驳说:“这是多么的无理和荒谬,政府不能因为我父母移居别国,就否定了我是加拿大人这个事实。”根据1947年的公民法,Magali的确已经不是加拿大国籍。虽然1977年对该法案作了修改,但那时她的父亲已经移居美国了。但是移民部建议Magali重新申请移民身份,并对她说,她只要在加国住满一年,就可获得居民身份,不像其他人,都要住满三年。

加拿大在 1947 年制定的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的财产,所以只要父亲失去加国公民身份,子女也同时丧失。虽然这法律已在 1977 年改变,却已经使到好几千加国公民失去原有的公民身份。

像Magali这样的加拿大人还有很多,他们都对政府的这一规定感到不满。

反对党表示,政府不愿恢复这些人的公民身份是因为政府要为他们提供社会医疗和保障服务。但同时也表示公民法已经25年没作修改了,现在应该顺应国情进行全面的调整,反对党希望修改后的法案能够恢复这些人的公民身份。

移民部长Denis Coderre受到压力,要使许多因父母取得他国国籍、而失去公民身份的子女恢复身份。他表示,目前尚未做好修改法案的充分准备,他会对更多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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