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赖昌星案加移民部否认与中国公安合作

联邦司法部的律师表示,有关赖昌星的难民裁决上诉申请的控方辩论备忘文件,将在十月二十三日前提交联邦法庭,决不申请延期。据星岛报道,赖的申请若不获批准,便会依例按新的移民及难民法处理他的去留。

另一方面,多维新闻社昨日引述《国际先驱导报》报导新华社驻加记者胡光耀的文章,指中国已派出公安追捕组到加拿大,随时押解赖昌星回中国。报导更指中国公安已到加拿大,获有关机构加以配合,是新的合作。文章指加国中文传媒不时将话题炒作。

然而,公安来加传言已反覆报导,上述文章未有引述任何官方说法,亦无法获有关方面证实。经查证,加国移民部及司法部否认有新的发展,亦未有上述的「合作」。

中国国内新闻刊物,不时将赖昌星及远华案的馀波报导,例如公安局长许甘露获释、远华集团物业资产拍卖,厦门福建的人事调动等,这件延宕三年多的案件正等待某种结局。

据负责赖案的主要控方律师? 联邦司法部的律师莱斯雷克(Esta Resnick)从容透露,双方的备忘文件均限制在五十页内,而移民部回应的备忘文件会在限期前提交。

在联邦司法部川浴F备忘文件後,赖昌星的律师仍有二十日作最後回应,之後会由联邦法庭的法官就申请作决定,控辩双方毋须上庭聆讯,而法官研究案情及裁决在时间上并无限制。这位联邦司法部的移民部代表律师指出,赖昌星申请的难民身份裁决覆检上诉,仍须看联邦法庭是否接纳其申请,如不获接纳,便会按新移民及难民法的第一章十二段(Section 1.12)交由移民部官员作「解返前风险评估」(Pre-removal risk asssessment),这评估并未设特定时限。

但她表示,不能预计一旦赖昌星申请失败,辩方律师会有何安排。她只说,透过联邦法庭去延後程序的方式很不常见。这次申请难民裁决覆检的文件提交程序,辩方曾作出一次延期申请。目前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仍被「释放在家」,两人每日各有三小时可以外出,每次只限一人出外。又据早前报导,三名子女多留家中,未有上学。(崔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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