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裔“反腐狂人”何海生在海南蹊跷死去

2002年6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一个不寻常的葬礼:海南省政协副主席周松、省纪委监察专员卢灵雄、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王泽、省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纪检干部及几十名来自海南司法界的官员和政法干警,专程赶来参加了一位死者的遗体告别仪式。花圈中一幅挽联醒目异常:“不平则鸣,追求正义;嫉恶如仇,贪吏煞星。”死者并非是纪检干部,而是一名普通商人何海生,生前系海南怡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加拿大华侨,逝世时49岁。

南方周末记者陈敏在最新一期报导说,反腐显然不是何海生的职业,但他由于机缘巧合,触摸到了深深隐藏在海南省法院系统背后的一个腐败网络,从此坚定地走上一条民间反腐之路;正当他举报打击司法腐败分子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时刻,却猝然去世。他的死几乎让所有的人感到蹊跷。一位司法干部毫不掩饰他的震惊:“这不正常,他去得太突然了。”

2000年下半年,何海生感受到了隐藏在海南司法界的“一张网”。 2000年4月,何海生的母亲傅崇慧投资的海南光明实业公司出了问题□□□价值6000馀万元的在建项目“光明阁”A幢房产,突然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海口中院出示了一份民事调解书:梁某成为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承认光明公司欠海口澳伦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万美元,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以“光明阁”A幢售房款还债。海口中院据此强制执行。梁某怎会摇身一变成为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海生大惊,认定法定代表人已被伪造签名变更。

傅崇慧向海南省工商局提出异议。经海南省工商局调查□定,认定骗取事实成立,发文恢复傅崇慧的法定代表人地位。梁某不服,向海口中院起诉省工商局。9月13日,中院一审宣判,梁胜诉。经傅崇慧申请,海南省检察院向省高院提出抗诉。何海生认为自己卷入的三起相关诉讼疑点颇多:第一桩官司,100万美元的“假借款纠纷案”,光明公司虽胜诉,但对制造假案的犯罪行为没有给予任何制裁。相反,有关法院认定“原被告间相互串通,伪造证据”,妨害司法,对光明公司罚款3万元。第二桩官司,梁某状告省工商局案,梁一审胜诉;省检察院向高院抗诉,再审后省高院驳回抗诉,梁再次胜诉。第三桩,是由前两案引发的光明公司出资权纠纷案。何海生一审胜诉,新华区法院确认了光明公司300万元出资来源为:傅崇慧50万元,怡昌公司(何海生所有的公司)250万元。一年后,二审却判令发回重审。

何海生认为海南省法院系统中存在一个尚未被打击的关系网,梁某因投靠此关系网而受益。从何海生生前留下来的材料来看,他把这三次诉讼归源于梁某对他资产的觊觎,而三宗简单明了的案件“人为复杂”的原因,他认为是一张关系网在起作用:某法院某庭副庭长与另一法院副院长和某庭长邓某均是同学,梁某通过老乡关系与该关系网结盟,进而出钱聘请某法院的一个副院长推荐同事罗某担任其代理人,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马春龙(已批捕)结交,精心织就的这张“关系网”,左右了这三起案件的结果。

2001年8月,何海生通过自身诉讼的经历及相关的调查,认为:在海南法院系统,存在著一个以同学、同乡关系为纽带,权力互利勾结的“地下网络”,还有一小批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律师为他们在社会上作“收钱代理”,他们通过权力攫取个人私利、玷污法律尊严。

此时,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惊的举动□□□直飞北京,直接向中纪委举报海南两级法院腐败团伙成员16人,在他这份后来被称为反腐“黑名单”的举报材料中,列举了这些法官们的违法违纪行为。而在所有举报材料上,他都署上了自己的真实姓名。2001年8月13日,中纪委领导对此案作了批示。其后,海南省纪委成立专案组,著手调查海南省两级法院的涉案法官。

何海生身边的人发现,这个往日对钱感兴趣的商人跟换了个人一样,“著了魔”似的四处搜集材料、寻找证人,他声称要把“黑名单”上的法官们“逐一拉下马来”。而刚开始的时候,几乎没有人认真对待他的“反腐激情”□□□“他不过是一商人,能有多大能量?”何海生对举报和揭发的热衷,被朋友称为“做蠢事”,被不熟悉的人斥为“傻瓜”。 有朋友这样形容他从2001年8月到2002年6月这段时间的生活状态:反腐已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不能自拨。 2001年8月底的一天,何海生听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要作出一项新的人事任免决定,委任柏某和吴某分别为两个法庭的庭长,并于当年8月27日上任。海南省高院已呈文上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复。何海生闻讯大怒,因为根据他的调查,两名法官“有劣迹”,列于他的反腐“黑名单”中。而此前的7月,何海生曾就柏、吴二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柏某是海南省高院最廉洁的干部,是雷锋式的干部。

何海生对此“猛然感到寒心”,并决心把真实情况公布出来。何海生把搜集到的证据整理好,署上自己的大名,向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举报。他还公开称,要在人大常委会讨论时,把举报材料发到每一个委员的手上,要人们认清这几位法官的面目。结果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在讨论两人人事任免时,退回了任命提案。两次提交,两次退回。法院一时震动。“这是海南省高院建院十馀年来从未有过的事情。”一位法官说。 何海生对举报司法腐败分子的活动陷入深深的痴迷状态,他的这种状态让朋友们担心,让对手心惊。在一些场合,有人宣称要对他下黑手。但对手的反弹,似乎刺激了何海生的斗志。一位熟悉何海生的海南省政法干部说,当何海生把反腐作为一项事业而几近偏执的时候,他像黏合剂一样,把政法系统内部和社会上反腐的力量激励起来,联合在一起,正气轩昂,正义力量越来越强大。而他的角色颇像一个“旗手”。

在民间,许多人纷纷将所了解的犯罪线索提供给何海生。何根据所掌握的线索,调查取证,寻找动员掌握内情的证人。马春龙,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是何海生上交的反腐“黑名单”中一员。有人举报,在执行海南光大国信与海南科技工业公司、海南华侨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马春龙伪造数份假裁定书,与光大国信负责人方某勾结,侵吞国有资产数千万元。当事人向海口中院提出异议。迫于压力,今年4月,该院对马春龙进行调查。何海生到海南省检察院举报此事后,省检察院受理并进行初查,发现马春龙在执行案件中制作假裁定,将当事人财产据为己有,涉嫌枉法裁判,并查出其收受巨额贿赂的事实。2002年7月,马春龙及方某被批捕。 在采访中证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庭庭长(副厅级)马升的落马与何海生不懈的举报密切相关。2002年6月5日,马升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海南省纪委“双规”。马升案的突破,被认为是海南司法界反腐进程的重要环节。海南省一个律师说,海南省为什么10年来很少有法官“出事情”,不是没问题,而是动不了,现在是撕开一个口子。
这让何海生突生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因为自1993年始,就不断有人举报马升,1997年和1998年,海南省纪委曾两次对马升立案侦查,皆因查无实据作罢。一种说法是马升的能量太大了。他被认为是这个法官腐败网络中的重要一员,“一块难啃的骨头”。有意思的是,马升与何海生的三桩官司“八杆子打不著”。但在何海生搜集到的大量举报材料中,对马升的举报是最多的。证人们普遍担心,倘若马升这次告不倒,威胁到自身的安全,纷纷拒绝出面。这让何海生倍感苦恼。动员知情人为“马升案”作证,成了他每天的日常工作。

李可芝(化名),海南省政协常委,马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关键证人,因与马升是过往的密友,知晓马升在一些场合收取巨额贿赂的情况。何海生反复动员她站出来作证。 2002年6月6日,马升被“双规”后的第二天,何海生一连给李可芝打了六个电话,说:“举报马升的就是我,我不怕,你也别怕。”李可芝虽然被何的决心感动,但她了解马升的特殊能量,顾忌甚多,因此一再拒绝。在何海生不依不饶的要求下,李可芝终于同意见面。她回忆了见面时的情景:下著大雨,何海生情绪激动,见面第一句话:“法院的那帮腐败分子都是我拉下马的。” 胡士宏,某公司总经理,对马升的情况比较了解。胡的一个案子“落在马升手里”,他当时对马仍抱有希望,并托人求情。在何海生找他之前,他曾被人威胁:“不要乱说话。”但胡士宏最终与何“一起干了”,他说,走到这一步并不是我有多少觉悟,是感动于何海生的执著和真诚。胡士宏的举报材料《马升究竟是谁家的执行庭长?》上说:一件执行案,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788万元。材料通过何海生转送到海南省纪委办案人员手中,他们找胡核实案情,从而对马升案的侦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马升案也因此由一般的“玩忽职守”升级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02年4月,何海生的一个行政官司在海南省高院举行听证会。但这次听证会却成了何海生的“反腐演讲会”,因为他在会上只字不提自己的官司,而大谈反腐的心得。此时的何海生反而彻底抛开了自己的官司,事后他说:“由他们判去,爱怎么判就怎么判。”当时马升还在任上,何海生大声对法官们说:“我的反腐败行动□刚刚开始,马上就会有人‘进去’。”一位法官好奇地问:“说谁呢?”何当时没回答。6月6日,马升案已经清晰。这位法官接到何海生的电话说:“我现在告诉你答案,马升就是我搞进去的。”

何海生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反腐。正像胡士宏看到的,何海生的办公室成了“反腐指挥中心”,开车的、打字的,所有人员都调动起来了,搜集、整理、递送举报材料。知情人或办案人员需要经济上的帮助,只要与案子有关,何海生都慷慨解囊。一度,在法院得不到公正答复的人们,揣著材料,纷纷找上何海生家门。

而就在这个关口,何海生蹊跷地死去。2002年6月25日凌晨3时,酣睡中的何海生突然呼吸急促,全身痉挛,“120”赶到时,人已经不行了。对于他的死因,公开的说法是“劳累而死”,更多人怀疑有其他原因。一位海南的纪检干部肯定地说,何海生非常关键,他的突然死亡,使海南反司法腐败的进程在一段时间内陷入停滞。最大的影响是对证人的心理打击。一批经何海生说服或者受其影响,愿揭发腐败法官的重要证人听到噩耗后,有的远走他乡,有的重新选择了沉默。

比如,某法官受贿案的主要证人段某本来经何海生动员,已从加拿大回国,抵达珠海,拟回海南作证。因受何海生死亡的刺激,当即避走加拿大。另一重要证人杨某,也在何海生的动员下,由长春回到海口,准备为某法官受贿案作证。但何死后,杨多次接到涉案人的恐吓电话:“管住你的嘴,不要做第二个何海生。”何海生生前还曾动员多名法官、律师为马升受贿案作证,因何猝死,他们惟恐案件侦查不彻底,将来遭涉案官员报复,被迫退缩。

一种说法是,正被查处和调查的涉案人员,则弹冠相庆,大开酒席。一位纪检干部分析,海南反司法腐败的斗争因何海生的猝死,正面临严峻局面,本已形成的破竹之势受到阻遏。这种情况的形成也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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