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抚养权案网友争论录(2)

小贺梅抚养权诉讼案经多维报导之后,引起了网友的高度重视,纷纷发表各种意见或提供各种建议,“大家论坛”上一天发帖就超过一千条,成多维揭露吴征、杨澜假学历假资历事件之后又一个少见的热潮。这些文帖,见仁见智,为人们深入认识这一纠纷以及相关问题,提供了大量信息和各种视角。我们特编辑选录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意见,陆续转载。

毅荻:《别把需要求证的东西当成不言自明的预设前提》

有人说贝克夫妇“用金钱和权势”强占人女。“用金钱和权势”这种说法请慎用!不要受“阶级斗争”影响太深。请律师要花钱,他有钱,谁也不能拦著他花;“权势”云云,目前并没有证据显示他们如何有权势又如何运用权势。他们只是更熟悉法律运作而已,“熟悉法律运作”这不能说是他们的错吧。

如果我们不是将“贺氏夫妇是孩子亲生父母,一定是非常爱孩子”这一点当成不证自明的先验前提,而是当成一个有待证明的结论,如果我们撇开肤色种族这些因素不谈(或许其中夹杂有这些因素,但是既然我们并不知道,就□能按照一般程序和思维逻辑来衡量),如果是你或者我,抚养了这个孩子三年,对这对父母我们并不是很了解,他们来要孩子,你或者我会怎麽想呢□□

这个姓贺的父亲,卷进两场官司,其中一场他被控告性侵犯,虽然他不承认,但是控方很坚决,提交各种证词,而且校方经过听证会后取消了他的学籍、奖学金□□看来他说自己清白是需要花很大气力才能证明的;

他说他生活困难,成天到处打很辛苦的蓝领工,但他们夫妇又一年一个地生孩子,现在他又没有了合法居留身份。

诸位,你或者我怎麽能相信他们夫妇是爱这个Ann Mae,能带好Ann Mae(请注意,我不是说他们肯定不爱不能带好,只是说他们这些表现没有能让你或者我相信)?当然,别人家的事务我们无容置喙,不用多干预私事,但问题是,既然这个孩子在你或者我的家里抚养三年,朝夕相处,我们是否能不负责任地将她交给这个在我们看来是很不负责任的家长?我们该不该通过一定程序,让他们证明:他们确实是爱孩子,能够带好孩子?

还有一个误区,就是中国媒体和这里不少朋友说的,这对白人夫妇强占别人的孩子。问题是:他们自己有三个孩子,他们强占别人的孩子干什么?当奴仆?还是转手牟利?还是想捞取做善事的信誉资本?对一件复杂的纠纷,我们最好不要预设任何前提,包括白人就是欺负华人,他们有钱就能使鬼推磨……这些前提,而将一切都看成需要一一求证的,这样或许我们能以更公正的心态来廓清事实,来分清是非,不冤枉好人(不管他是白人还是华人),也不轻信不那麽好的人(同样不管他是白人还是华人)。

还有一点,现在我们已经说惯了“贺氏夫妇”,其实他们俩也应该分开,未必人品都一样,心地都一样。而他们的利益,也未必跟小贺梅的利益一致。如果说要同情弱者,在这个事件中,谁是绝对的弱者?是小贺梅啊!我们是否首先应该考虑如何对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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