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渥京不干

据加通社报道,联邦政府决定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裁决提出上诉,这项决定招致男女同性恋团体和一位反对党议员的讥讽。

司法部长葛桑表示,直至社会能够一致认同婚姻的定义为止,司法部必须挑战安省法庭的裁决。

7月12日安省上诉法庭裁定,加拿大法律只承认异性结合,违反权益和自由宪章中关于平等的条例,宽限两年时间,让联邦政府修改法律。

葛桑发表声明说,我们须仔细考虑改变婚姻的基本性质会有什么后果,目前法庭和国民对于应否改变法律,及如何进行,都无法达成共识;政府当局相信负责的做法是,首先澄清这些问题。但他没有作进一步的评论。

男女同性恋团体谴责渥太华提出上诉,认为这是政治性的决策,试图排斥男女同性恋人士。魁人政团建议政府在众议院彻底辩论这问题。公开自己同性恋取向的魁人政团议员闵纳特(REAL MENARD)指斥自由党政府‘懦弱’,不敢在众议院解决婚姻定义这个棘手的问题,推卸给法庭来处理。

司法部称,安省这次的裁决与以前两项法庭裁判有冲突,一九九三年安省上诉法庭的裁决,及二○○一年卑诗省高等法庭的裁决,都接受现行的婚姻定义。

本月份的法庭裁判是由于多伦多市八对同性伴侣申请结婚证书所引起的。他们的代表律师麦卡锡(MARTHA McCARTHY)表示,当事人虽然仍受到阻挠,但最终会达到领结婚证书的愿望,他们不惜一直告上最高法院。

联邦司法部称,目前全球只有荷兰政府承认同性婚姻。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士说,他们赞成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因为这是对配偶和儿女最有益的关系。亚伯达省保守党政府就是反对同性恋婚姻者之一,听闻安省法庭的裁决后,亚省省长简欣扬言,假如联邦政府不提出上诉,他将引用宪章中的但书条款,禁止同性恋人士在亚省结婚,不过,法律专家则认为省政府没有权力制止同性婚姻。

收藏
此条目发表在 新闻快递 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