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京拟修例保障国民隐私不落入美方

加通社渥太华电,为免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通过商业往来落入美国调查机构手中,联邦政府正考虑修订批出的合约条文,确保美方不会因《爱国者法》(Patriot Act)赋予的权力,取得这些资料。

美国在2001年911事件后通过了《爱国者法》,联邦调查局可以向美国联邦法院申请,索取美国机构持有的纪录,进行有关反恐或反间谍的调查,即使加拿大人的资料也不获豁免。

加国联邦政府如果与美国公司签订合约,由美国公司提供各种服务,则这些公司取得的敏感资料,亦有机会被要求呈交联邦调查局。

隐私专员施杜达(Jennifer Stoddart)说,如果联邦机构聘用美国公司处理国民个人资料,而工作是在美国国土进行,则该条美国法例便适用于这批资料。

国库局领导的一个工作小组,正与隐私专员办事处合作,最后落实一些特别条文,加在将来的建议邀请书及合约中。国库局发言人麦祈竹(Robert Makichuk)说,引入修订条文,可加强数据的监管和控制,确保资料保密性,并厘清使用和公开的条件。

条文字眼必须先由外交部、国际贸易部和司法部专家审阅,才会获最后通过。相信联邦机构可于2月开始使用这些新通过条文。

新民主党议员马司(Brian Masse)说,政府的工作来得太迟。“他们最初不愿接受这是个问题,现在却来个全面检讨,是因为问题实在太大。我们知道一旦将资料外判至境外处理,便失去了控制权。”

去年10月各联邦部门接获指示,如果合约关乎个人资料、商业秘密或国家安全资料,便应该加以检讨。

国库局要求他们针对《爱国者法》,订出一些保障隐私的策略,今天是递交报告的期限。

联邦部门收到的通告,提出其中一个可能方案是“要求部份或全部工序在加拿大政府设施内进行,特别是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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