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案连审一周难分胜负

多维社记者黄东报导/2月23日至28日,围绕究竟谁有权抚养5岁华裔小女孩贺梅的罕见跨国官司,在美国孟菲斯市大法官法庭从早到晚连审一个星期,没有结果。本案29日(星期天)休庭后,3月1日将继续开庭审理,当天可能会作出宣判。

本案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当地电视3台WREG-TV每天都现场直播庭审过程,立场相对比较客观。当地最大报纸“商业诉求报”每天也都有简短跟踪报导,字里行间则显示出对贺梅亲生父母贺绍强夫妇的同情和支持。这可能与该报曾发表支持贺绍强夫妇的社论有关。今日美国报和美联社则在本案开审之初发表了1-2篇报导。

综合美国媒体的报导和多维社获得的信息,控辩双方及其律师在法庭上可谓针锋相对,情绪都很激动,时不时相互指控对方说谎。有关证人的证词则重复来重复去,不时相互矛盾。一时难以看出哪一方占了上风。

本案基本案情如下:1999年2月23日,由于面临性侵犯指控官司和由此造成的经济困难,贺绍强夫妇签署临时协议,把出生仅3个星期的女儿贺梅托付给白人夫妇贝克一家抚养。后来,贝克夫妇以贺绍强夫妇抛弃贺梅为由,要求法院剥夺贺绍强夫妇的父母权,允许他们正式收养贺梅。

本案已拖了近3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抚养权案的最长审判期限,部份原因是前主审法官阿利桑德拉托斯多次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拖延审判。阿利桑德拉托斯名法官去年年底涉嫌偏袒原告,司法不公,被迫从本案退出。这被认为是贺梅案的一个转机。田纳西州上诉法院法官钱德斯随后接手本案,他将决定谁有权抚养如今已5岁多的贺梅。

根据原告贝克夫妇的诉讼请求,钱德斯法官将就3个动议作出裁决:第一,被告贺绍强夫妇是否抛弃贺梅;第二,若是,是否永久剥夺被告夫妇对贺梅的父母权;第三,原告能否收养被告的女儿。

本案的关键是对贺绍强夫妇抛弃女儿的认定,原告必须出示清楚的、有力的证据。贝克夫妇的说法是,2001年起,贺绍强夫妇连续半年没有探视贺梅,按照田纳西州法律,这构成父母抛弃子女的行为。贺绍强夫妇反驳说,他们不去探视贺梅,是担心被警察逮捕;另外,他们也不清楚法律的有关规定。

贝克夫妇还说,贺绍强夫妇精神不稳定;但一名心理学家日前已在法庭上证明,贺绍强夫妇精神正常。

贝克夫妇以前说,贺绍强被控性侵犯罪,由于法院去年已为贺绍强洗清罪名,这已不成其为理由。他们现在的第三个理由是,贺梅在美国的生活会比中国好,她和贺绍强夫妇不熟,更不用说他们的亲人。贺绍强夫妇回应说,贺梅是中国人,应在中国文化中成长,将来发挥其双语优势。

从几天的庭审来看,双方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法官和控辩双方似乎都未涉及几个引发这场官司的更重要问题,比如,贝克夫妇当时不让贺绍强夫妇探视贺梅究竟出于何种动机,是否是他们后来领养贺梅的蓄意准备?贺绍强夫妇不能探视女儿,为何没有立即采取一些有据可查的主动行为,相反消极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外国人在不懂美国法律的情况下,被“诱骗”违法,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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