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张柏芝控明报诽谤索偿880万

香港歌影双栖艺人张柏芝指《明报》今年六月一篇头版新闻报道诽谤, 26日入禀高院原讼庭,要求法庭发出禁制令,并向《明报》索取金钱赔偿。她指该篇关于谢霆锋涉嫌顶包案的报道,以「靠估」代替求证,内容不但失实,更累她损失八百八十万元的广告合约。

东方日报28日报导说,张柏芝在诉状中表示,《明报》在今年六月七日,于头版刊登一篇题为《谢霆锋被控 亲信指证》的报道,提及张柏芝将在谢霆锋涉嫌串谋顶包案中,将协助廉署担任控方证人。不过该文章却以「消息透露」的方式,描述对她做控方证人的动机。该「报道」称,她曾先后为警方及廉署录取两次口供,但两份口供出现矛盾情况。其作者的结论认为,张任控方证人,跟两份口供有出入有关。

张柏芝表示,该篇报道令读者产生错觉,令人以为她为人不诚实,而且不肯跟廉署合作,并且触犯了作假口供罪,令廉署能以此把柄威逼她作证人。她指出报道内容失实,对她个人、演艺专业和作为案件证人的诚信均造成严重伤害。她又指出,《明报》从未向她查证,不理内容真伪、带有恶意地刊登这篇报道。张柏芝又称报道刊登后,她曾发律师信要求《明报》道歉赔偿,但遭《明报》拒绝,她更披露《明报》的覆信承认,报道涉案的内容,仅是由「一些律师」「推测」出来。

除《明报》外, 张柏芝更点名指出《苹果日报》及《星岛日报》,指上述两份报章在《明报》登出涉嫌诽谤文章后翌日,亦在头版刊登相同的失实说法。《苹果》同系刊物《壹周刊》,更在八月刊登一篇题为《广告走晒 唱片唔卖 张柏芝芝末路》的文章,对她作进一步打击。她指这些负面消息,都是源自《明报》的恶意报道。

张柏芝称,除了声誉受损外,她更因为这些负面消息而损失三份广告合约,其中包括两份各值三百万元、分别推广美容健康食品及床褥的广告,及一份二百八十万元的电单车广告,三份广告合约涉及八百八十万元。张柏芝控告持有《明报》的明报报业有限公司,除要求法庭颁令禁制该报再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人再重复有关诽谤内容,此外,她又要求《明报》赔偿她的广告合约损失八百八十万元以及一笔惩罚性赔偿,金额未有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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