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同性恋结婚政府立场不变

(美国之音严明 多伦多报道)加拿大联邦政府表示,在得到多数加拿大人的共识之前,不会改变婚姻的定义。联邦政府已就有关同性恋人士应该获得婚姻注册的法庭裁决提出上诉。

*联邦政府状告安省法院*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科雄星期一宣布,联邦政府已就安大略省法院7月12日做出的有关“不给予同性恋人士婚姻注册是违宪行为”的裁决,向安大略省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了上诉。7月12日,安大略省法院就几对同性恋人士指控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安大略省政府拒绝给他们进行婚姻注册,是侵犯了他们的基本人权的法律诉讼作出裁决。裁决认为,加拿大联邦现行《婚姻法》中,有关婚姻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的定义,同加拿大的《人权及自由宪章》所规定的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条款相违背。

*男女婚姻原则不容改变*

裁决限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在两年之内修改有关的法律及规定,给同性恋人士进行婚姻注册。安大略省政府随后发表声明表示,省政府有关婚姻注册的条例是根据联邦《婚姻法》制定的。如果国会修改婚姻法,那么省政府将相应修改有关的条例。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科雄在星期一发表的声明中强调,改变婚姻法中婚姻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的定义,必须得到多数加拿大人的共识。在没有这一共识之前,现行婚姻法的尊严必须得到维护。代表同性恋原告的律师麦卡锡女士,则对联邦政府的上诉感到失望。麦卡锡女士说:“从某种程度说,我们对联邦政府的上诉感到失望,因为加拿大公众赞成同性婚姻。”

*省法院挑战加国婚姻法*

一项有关的民意调查显示,在加拿大人中,支持与反对同性婚姻的比例,分别是 48% 和 43%。加拿大右翼反对党“加拿大联盟”,宣布支持联邦政府提出上诉,加拿大联盟的国会议员托维斯认为,省级法院无权就联邦事务作出裁决。托维斯说:“我担心的是那些并不具备司法权力的法院,裁定什么人可以结婚,什么人不可以结婚。”

他指出,只有加拿大国会才有权力修改法律。加拿大司法部长科雄在声明中表示,由于至少已经有三个省的法院对联邦《婚姻法》提出挑战,因此,联邦政府还将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最高法院重申地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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